处事的纲领和法则。
《晋书.卷四六.李重传》:「臣以革法创制,当先尽开塞利害之理,举而错之,使体例大通而无否滞亦未易故也。」
著作的编写格式或文章的组织形式。
《魏书.卷三五.崔浩传》:「初,太祖诏尚书郎邓渊著国记十余卷,编年次事,体例未成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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